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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电池指令:丹麦抽查103批次电池,42批次不合规

2021-08-20
丹麦发布一份电池抽查报告,丹麦环保局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5月共抽查了103个样本

2021年7月27日,丹麦发布一份电池抽查报告,丹麦环保局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5月共抽查了103个样本,包含了各种型号,然后按照欧盟电池指令进行测试,发现大量产品不符合汞、镉、标识的要求,立即停止了镉、汞不合规产品的销售。

不合规项目

不合规原因

不合规数量

超过0.002%限值

1

超过0.0005%限值

2

标识

标识尺寸、位置不符合要求

39

欧盟电池指令(2006/66/EC)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,限量要求如下:

  1. 任意电池或蓄电池,无论是否安装在其他设备中,汞含量不得超过0.0005%;
  2.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,包括已经安装在其他设备中的,镉含量不得超过0.002%;

备注: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,而非均质材料。

欧盟电池指令标识要求

  1. 所有电池需要加贴划叉的带轮垃圾桶标识;
  2. 如电池、蓄电池中含有汞含量超过0.0005%/镉含量超过0.002%/铅含量超过0.004%,需要在垃圾桶标记下标注超标物质元素符号,且面积至少为垃圾桶标志的四分之一;
  3. 便携式和汽车电池及蓄电池还需要标注电池容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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